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4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67號),2014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定于2014年6月15日舉行。為做好我市此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題型
考試時間 |
科目 |
試題題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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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15 日 |
9:00-12:00 |
初級: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
客觀題 |
中級: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
客觀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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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初級: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
客觀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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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
客觀題 |
二、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文件《關于印發〈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0〕123號)執行。
(一)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適用于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質量專業及相關工作的人員,在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機構從事專職檢驗工作的人員除外。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全部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1.報考初級,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含中專)學歷。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
2.報考中級,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按照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31日。
(三)免考部分科目報考條件(報考級別為“考一科”)
對在《暫行規定》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可免考一科,其中:具備助理工程師資格的應試人員報考初級只參加《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科目考試,成績合格者獲取質量專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具備工程師資格的應試人員報考中級只參加《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科目的考試,成績合格者獲取質量專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
(四)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符合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五)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也可以按規定條件報名參加考試。
三、考試地點
考場設在深圳。考場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四、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
本次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考生網上報名鏈接地址為: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或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陸界面),網上信息填報和照片上傳時間:2014年3月12日10:00-3月27日17:00;報名信息確認和網上繳費時間:2014年3月13日9:00-3月28日17:00。
(二)報名流程
1.用戶注冊和填報信息。
首次登陸報名網站的考生請按網站要求進行注冊。已完成注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陸系統填寫報考信息。深圳市屬單位、駐深單位、駐深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深圳市。其他單位人員請按屬地原則,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報考單位所屬省市報名點。
2.上傳照片。請務必按要求上傳本人近半年來的彩色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15KB-100KB,占滿圖片框)。
3.報名信息確認。考生填報信息一個工作日后可查詢照片審核結果,照片審核通過后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并下載打印《2014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一經打印,將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報名表》前務必認真核對有關信息。報名結束后系統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4.我市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
5.報名結束后,應試人員應及時將《報名表》及資格審查材料(詳見附件)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自行留存。成績公布后,全科通過人員將《報名表》及資格審查材料(詳見附件)交深圳市考試院進行報考資格復核,逾期將不予受理。
(三)準考證的獲取
網上繳費成功的應試人員可于2014年6月9日9:00-6月13日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試時應試人員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應考人必須持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參考。
五、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價〔2001〕30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六、考試方式
(一)質量專業資格考試分初級和中級2個級別,初級設《質量專業相關知識》、《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中級設《質量專業綜合知識》、《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的全部科目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七、成績公布
成績在 8月15日前公布,應試人員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
八、報考資格復核及證書發放
本次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復核。考試成績公布后,全科通過人員須按深圳市考試院網站(www.testcenter.gov.cn)公布的有關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接受報考資格復核,逾期將不予受理。應試人員考試成績合格但報考資格經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考試成績,不予發放資格證書。
報考資格復核及證書發放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材料將及時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公布。請全科通過人員留意網上相關信息,無須電話咨詢。
九、其它事項
(一)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1.對于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應試人員所在單位。
2.凡屬違紀違規被禁考且在處理期內的人員(在專業資格考試中違紀違規被禁考的本市和外市人員)均不得報考。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資格。
(二)考試用書征訂
2014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用書征訂工作由廣東省人才交流協會開展,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錄該協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購買(聯系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我市不再另行安排考試用書征訂工作。
附件:2014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資格審查材料要求
深圳市考試院
2014年3月11日
附件:
2014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資格審查材料要求
1.《報名表》(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近期二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報考條件中“考全科”第2條第(6)款和符合免考條件的應試人員還需提交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及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資料中涉及原件及復印件的,原件經審核后退回,復印件均用A4紙復印并加蓋報考單位公章。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應試人員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不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