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人才培訓機構:
為建立和完善我市民營及中小企業人才培訓服務體系,提高我市民營及中小企業人才素質,根據《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深財科〔2012〕177號)和《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資助計劃操作規程》(深經貿信息中小字〔2012〕91號)的規定,我中心自即日起開始受理2013年度第二批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產業緊缺人才培訓項目財政資金資助的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資助的對象
經我中心備案、承擔我市2013年中小企業產業緊缺人才培訓項目——民營及中小企業家培育工程年度計劃的人才培訓機構。
二、申請資助的條件
(一)申請資助的產業緊缺人才培訓項目,必須是已列入我中心《深圳市2013年中小企業產業緊缺人才培訓項目——民營及中小企業家培育工程年度計劃》(深中小企字〔2013〕2號,以下簡稱“《企業家培育工程年度計劃》”)中已實施完成的培訓項目。
(二)培訓項目的組織實施嚴格按照《企業家培育工程年度計劃》有關規定執行。
對未嚴格按上述規定組織實施的培訓項目,將酌減資助額度;經查實具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不予資助。
三、資助范圍和標準
(一)資助范圍:為實施該培訓項目實際發生的各類費用,主要包括專家講師費(含授課費、市外教師交通食宿費)、教材資料費、培訓宣傳費、培訓場地及設施使用費和組織管理費等。
(二)資助標準:根據該培訓項目實際參與培訓的企業人次按每人每天最高不超過300元的標準予以資助。具體核算標準按《企業家培育工程年度計劃》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需提供的材料
(一) 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承諾書(附件1)。
(二)《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產業緊缺人才培訓項目資助計劃申請表》(網上申報提交后打印,并加蓋公章)。
(三)實施所委托的產業緊缺人才培訓項目實際發生的各類費用情況表(附件2)。
(四)營業執照、法人證書和《深圳市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專業服務機構備案確認證書》紙質復印件。
(五)《關于下達深圳市2013年中小企業產業緊缺人才培訓項目——民營及中小企業家培育工程年度計劃的通知》復印件。
(六)按培訓項目提供:
1.該培訓項目申請任務時提供的培訓項目實施方案;
2.參加培訓的企業人員情況表(附件3,需上傳電子文件后才可完成網上申報);
3.舉辦培訓班的通知或宣傳資料、課程表、教師簡介、培訓課程教材、培訓班結業證書(沒有可不附)、帶有培訓背板(或橫幅)及具體開班日期的培訓現場照片;
4.參訓學員簽到表;
5.學員滿意度調查問卷(有評價意見、簽名和聯系電話)5-10份;
6.培訓項目工作總結報告(需在申報系統中上傳電子版);
工作總結的基本內容:
(1)項目內容及計劃目標。包括計劃達到的培訓目標和培訓的大概內容。
(2)項目實施情況及評估。包括項目完成情況和取得的成效、實施過程中的關鍵點及創新點、學員滿意度調查情況與分析結果等。
(3)項目實施的組織與管理經驗。包括培訓項目策劃、組織管理以及相關后續工作的經驗總結。
(4)下一步培訓工作改進方向及建議。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紙質文件(一式兩份),紙質文件以A4紙型雙面制作,編制頁碼和目錄,按項目順序裝訂成冊,加蓋公章。
五、時間申報及方式
自即日起至8月15日止。申報單位可登錄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管理系統(http://203.91.55.23/stms/),按要求填寫申報資料(所需電子版文件以附件形式上傳),在完成提交后打印《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產業緊缺人才培訓項目資助計劃申請表》并蓋章,連同其它申報材料按要求裝訂成冊,將紙質文件報送我中心。
六、審批程序
我中心對申報機構的資格條件及相關資料進行形式審查,經專項審計后,初步確定享受資助的培訓機構名單及核定資助額,經中心主任會議審議、市財政委復核、社會公示后,由市經貿信息委與市財政委聯合行文下達項目資金資助計劃。列入項目資金資助計劃的培訓機構,憑下達的項目資金資助計劃通知,到市財政委辦理撥款手續。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薛 瑩 82975903
楊文友 83052049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新洲路4009號(五洲賓館南面輔道200米處)5樓創新與創業服務部
附件:
1.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承諾書
2.實施所委托的產業緊缺人才培訓項目實際發生的各類費用匯總表
3.參加培訓的企業人員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