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深圳市金融創新獎是市政府授予駐深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等開展金融創新的榮譽。2013年度深圳市金融創新獎評選將堅持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推動創造“深圳質量”為主線,鼓勵申報機構積極進行產品創新、業務創新、制度創新。根據《深圳市金融創新獎評選辦法》(深府辦〔2008〕112號,附件1),市政府擬啟動2013年度深圳市金融創新獎評選活動。現將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2013年度深圳市金融創新獎設特別獎2名,獎金各100萬元;一等獎3名,獎金各100萬元;二等獎6名,獎金各50萬元;三等獎8名,獎金各30萬元;優秀獎15名,只發證書,不發獎金。同時,為繼續突出獎勵為中小微企業服務做出貢獻的機構和項目,2013年度金融創新獎評選設立“深圳市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創新獎”,其中,一等獎1名,獎金80萬元;二等獎2名,獎金各30萬元,該項目采取獨立評審形式,具體組織由市金融辦負責。同一項目不得同時申報金融創新獎和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創新獎。一家金融機構入圍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創新獎復審階段的項目不超過1個。各類獎項評選可以缺額,但不能突破。
二、申報范圍
2013年度深圳市金融創新獎申報范圍包括駐深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金融配套機構、股權投資基金企業、小額貸款公司。其中,駐深金融監管機構參加金融創新獎特別獎評選;銀行類金融機構參加銀行組評選;證券、基金、期貨類金融機構參加證券基金期貨組評選;保險類金融機構參加保險組評選;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銀聯深圳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金融押運公司等金融配套機構,股權投資基金企業,小額貸款公司等共同參加綜合組評選。
三、參選要求
(一)具體申報項目、條件參照《深圳市金融創新獎評選辦法》。
(二)申報材料格式要求如下:
1.申報材料按照申報表格、補充材料的順序裝訂成冊。裝訂冊應該有封面、封底、目錄和頁碼。封面應標有“2013年度深圳市金融創新獎申報材料”或“2013年度深圳市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創新獎申報材料”字樣、具體申報項目、公司名稱和申報日期。頁碼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頁,并位于頁腳的外側。材料各部分之間應有明顯的分隔標識,并與目錄相符。
2.采用標準A4規格的紙張,雙面打印,左側膠訂,一份申報材料裝訂成一冊,一式九份。
3.原則上均要求中文書寫,如所提供原件的歷史文件是以外文書寫的,應附中文譯本,且以中文譯本為準。
4.申報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5.除紙質申報材料外,申報單位必須以光盤形式提交完整申報材料(包括申請表格及附件)的電子文檔。電子文檔一律采用光盤形式,以“‘2013年度深圳市金融創新獎’或‘2013年度深圳市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創新獎’--×××(參選組別)—××××(機構名稱)—××××(項目名稱).文件格式”命名。
(三)申報材料除《深圳市金融創新獎申請表》(附件2)外,可提交以下材料作為補充:(1)項目的研究報告、論文或專著;(2)鑒定機構出具的項目鑒定報告;(3)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批文;(4)其他相關材料。
(四)參加過前幾屆深圳市金融創新獎評選活動的項目原則上不能參加評審。如在原項目的基礎上有重大創新,申報單位應在提供今年申報材料的基礎上另行提供兩份材料:1、重大創新點的詳細說明;2、往年參評的申報材料。
(五)申報材料提交后,原則上不得修改。如確需修改,需提交修改申請并經市金融辦同意。
四、申報程序
為嚴格參選資格,確保評審工作有序進行,2013年度深圳市金融創新獎按以下程序申報:
(一)各申報單位于8月30日前將《深圳市金融創新獎申報項目基本情況表》或《深圳市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創新獎申報項目基本情況表》(附件3、4,如有需要,可另附簡要說明)、項目研究開發時間和向市場推出時間的證明材料、與當前國內外同類技術的綜合比較、項目獲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計算依據和證明材料(按順序裝訂,一式一份)報送至市金融辦。市金融辦對申報項目進行形式審查。
(二)經形式審查,入圍的參選項目其申報單位于9月20日前將完整的申報材料報送至各所屬行業協會(深圳市銀行業協會、外資金融機構同業公會、證券業協會、期貨同業協會、保險同業公會、保險中介行業協會、創業投資同業公會、私募基金協會、小額貸款行業協會)。無所屬行業協會的機構可直接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市金融辦。各參選單位可通過市金融辦網站http://www.jr.sz.gov.cn/tzgg/201307/t20130731_2178060.htm下載相關附件。
(三)申報結束后,將正式進入評審階段。
附件:1.深圳市金融創新獎評選辦法
2.深圳市金融創新獎申請表
3.深圳市金融創新獎申報項目基本情況表
4.深圳市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創新獎申報項目基本情況表
市金融辦
2013年7月31日
(聯系人:徐曉敏;電話:82107542;
地址:福田區市民中心C區406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