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委組織部《關于開展廣東省引進第四批創新創業團隊和領軍人才申報工作的通知》(粵組電傳〔2013〕27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要求,為做好我市2013年廣東省引進第四批領軍人才的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依據《通知》要求執行。
二、各有關單位推薦人選時,須認真審查申報人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確保書面表格和材料與電子文檔內容一致。申報人報送的各類身份、任職證明,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合同,證書、獎項、論文、項目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應由推薦單位加蓋公章并簽字確認。
三、申報材料按照《通知》要求,須提交:
(一)《廣東省引進領軍人才申報書》一式10份;
(二)附件一式2份(申報書和附件分別裝訂);
(三)刻錄光盤1張,須包含全部申報材料的電子文檔。
四、其它事項:
(一)已入選我省前三批創新創業團隊成員或領軍人才的不可申報;
(二)引進領軍人才分為“科技創新”和“自主創業”兩類,申報人可選其一,不得同時申報。本年度擬申報創新創業團隊者不可同時申報領軍人才。
(三)上述表格和附件材料請按A4規格打印、裝訂,于2013年6月28日前報送市人力資源保障局。
地址: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區三樓3012室專技處。
聯系電話:82108467,82105493。
特此通知。
附件:1.關于開展廣東省引進第四批創新創業團隊和領軍人才申報工作的通知(粵組電傳〔2013〕27號)
2.廣東省引進領軍人才申報書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6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