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經促局(經服局)、各相關企業:
按照《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鼓勵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業壯大規模增強實力的指導意見》(粵發〔2013〕6號,簡稱《指導意見》)和《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于開展2013 年度重點支持大型骨干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粵經信政策函〔2013〕1507號),我委將根據企業自愿申報、按照“優先支持現代服務業、先進制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型骨干企業發展”的原則,經市政府同意后,向省經信委推薦申報2013 年度廣東省重點支持的大型骨干企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申請列入支持目錄的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2012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00億元以上或預期2013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00 億元以上,注冊地在我市的企業法人或者企業集團法人(母公司、總部或總公司在深圳市的企業按其全部年度營業收入統計,母公司、總部或總公司不在深圳市的企業按其在深圳市的企業年度營業收入統計);
(二)在我市依法經營納稅,對當地稅收貢獻突出;
(三)企業主導產品符合國家和省、市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完成年度節能減排目標;
(四)近兩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無重大安全、環保事故。
二、申報程序。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本著自愿的原則,填寫重點支持大型骨干企業申報書(詳見附件,一式兩份),并在6月13日下午6:00前,將申報書送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市民中心C3118室)。我委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出具推薦意見,在6月14日下班前報深圳市人民政府。
三、動態管理。列入支持目錄的企業當年享受《指導意見》、相關政策實施細則和各地配套政策措施。列入支持目錄的企業,要明確當年企業規模增長目標及相應措施,定期向市經貿信息委和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上報企業經營發展情況、項目投資建設情況。經年度跟蹤評價,對完成規模增長目標的企業,優先列入下一年度的支持目錄。取得相關政策支持但未能如期完成年度發展目標的大型骨干企業,須向市經貿信息委和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作出書面說明。
已列入支持目錄的大型骨干企業拒不上報企業經營發展情況的,取消其本年度所獲得的相關政策支持,且不考慮列入下一年度的支持目錄。企業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報省政府同意后,從支持目錄中除名。
特此通知。
附件: 重點支持大型骨干企業申報書
(聯系人:胡小劍、劉凌霄,電話:82107320、82107369,傳真:82001373)
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