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我委已啟動2012年度優化外貿結構扶持資金的申報工作。根據有關規定,現將經初核符合2012年度優化外貿結構扶持條件的企業名單(海關編碼)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13年5月7日-2013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請。
二、申報辦法
(一)扶持名單內企業通過網上申報系統錄入組織機構編碼和海關編碼進入資金申報系統,錄入本企業財務信息后打印申報表,法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后,指定公司員工攜公司介紹信或工作證明(加蓋公章),將申報表報委托受理單位;
(二)如企業名稱、海關編碼已發生變更的,企業將無法進入網上申報系統,需帶齊《企業名稱變更通知書》、《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復印件報委托受理單位,驗原件后留復印件。
三、受理地點
委托受理單位:深圳市經貿信息委信息中心
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區南門3121房。
聯系人及電話:李先生、夏小姐,82002634
四、審核
我委收到企業書面申請后,結合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核查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情況和市國家稅務局核查企業出口退免稅情況進行審核,并將最終審核通過的企業轉送市財政委復審,予以支持。
五、注意事項
(一)扶持名單內企業須指定本企業員工辦理申報手續;
(二)申報工作禁止中介申報,一經發現將取消申報資格,請企業防止中介欺瞞詐騙。
資金申請書需附上:1、企業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 3、海關報關注冊登記證書的復印件 (均加蓋單位公章)
特此通知。
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