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化出口企業:
根據《商務部辦公廳、中宣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文化部辦公廳、廣電總局辦公廳、新聞出版總署辦公廳關于請組織申報2013-2014年度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的通知》(商辦服貿函[2013]122號)要求,現開展2013-2014年度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認定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符合《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指導目錄》(商務部公告2012年第3號)企業登陸商務部國際服務貿易統計直報系統(http://fwmyzb.mofcom.gov.cn),從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申報系統中下載申報指南,按指南要求和系統提示填報相關信息并上傳相關資料。請申報企業完成網上填報并通過申核后,打印系統生成的申報表格(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已獲得2011-2012年度國家文化重點出口企業和重點項目的企業今年須再次申報,以作為2013—2014年度認定和獲得2011—2012年度已認定重點企業和項目資金支持的依據。
三、認定和資助材料一次申報兩次使用。新增文化出口公共服務平臺重點項目認定。
四、請于2013年4月26日前完成網上填報,并將紙質材料報送至市民中心C區2059室,逾期不受理。(聯系人:陳彬、牛鳳梅,電話:82108435、82101987)
附件: 《商務部辦公廳、中宣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文化部辦公廳、廣電總局辦公廳、新聞出版總署辦公廳關于請組織申報2013-2014年度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的通知》(商辦服貿函[2013]122號)
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