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依據深圳戰略性新興產業振興發展規劃和政策,經專家評審、部門審核、網絡公示,以及深圳新興高技術產業發展聯席會議審議、統一平衡,并報深圳新興高技術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審定,現下達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2012年第六批扶持計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計劃項目合計70個,安排政府補助資金10125萬元。資金來源為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資金主要用于項目研究開發和應用推廣、購置研究開發及工程化所需的儀器設備、改善工藝設備和測試條件、建設產業化或工程化驗證成套裝置和試驗裝置、購置必要的技術及科技服務等。
二、請項目單位根據項目性質,按照《深圳市高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項目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和《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等的要求,以及批復確定的建設內容組織項目實施,不得擅自變更建設內容。
三、本次下達的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或挪作它用。項目單位必須切實落實項目建設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確保資金足額按時到位,加快項目實施進度,并將項目進度及完成情況每月5日前按類別分別報市經貿信息委和市科技創新委。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