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加快我國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支持服務外包企業做大做強,積極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落實商務部、財政部支持服務外包發展專項資金,做好我市2013年服務外包公共平臺發展資金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據
為做好服務外包公共平臺發展資金管理工作,我們會同市財政委制定了《深圳市服務外包公共平臺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見附件1),對資金的申請、使用、檢查等方面做了相關規定,企業按此規定進行資金申報。
二、申請條件
服務外包公共平臺發展資金資助對象為在深圳市依法登記,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并能正常開展活動的企、事業單位。申請資助的服務外包公共平臺建設及運營費用支持,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深圳市服務外包公共平臺的定位和資金使用方向;
(二)申請單位有與業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同時具備一定的開展研究、測試、信息服務、培訓條件的場地,先進的儀器、設備;
(三)申請單位擁有相應的自有配套資金;
(四)所建服務平臺具有公共性,非僅僅本企業或本企業上下游客戶自用的業務管理平臺;
(五)平臺已投入運營。
三、申報材料
(一)2013年深圳市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臺資金申請表(見附件2);
(二)設立服務外包公共平臺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服務外包公共平臺的建設及運營情況;
(四)申請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六)申請單位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七)由市財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詳見http://www.szjmxxw.gov.cn/Index20/386.shtml)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內容包括服務外包公共平臺建設費用(或運營費用)開支情況,具體支出時間、各項費用開支內容及支出金額(平臺建設費用支出時間為從平臺建設日起至資金申報日止,平臺運營費用支出時限為2012年度內),并附費用支出發票等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兩份,附有目錄、頁碼,A4紙縱向左側裝訂。
四、申報時間
2013年3月4日起至2013年4月3日止。
五、受理地點
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生產服務業處(福田區市民中心C2059房)。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服務外包公共平臺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2.2013年深圳市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臺資金申請表
(聯系人:牛鳳梅、樊孝國,電話:82101987、82002078)
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