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民營函〔2012〕3號
各地級以上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省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上水平的意見》(粵發〔2010〕16號)和《印發2012年實施創新幫扶中小企業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12〕222號)精神,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創新產業化示范基地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粵民營〔2011〕5號),我局將開展2012年廣東省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創新產業化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認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
符合粵民營〔2011〕5號文第二、五條規定的企業,并在創新產業化、創建品牌、提升核心競爭力等方面作出表率,在本行業(地區)具有輻射帶動能力的創新型民營企業(中小企業)。重點是從事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專精特新”的企業。
二、申報材料和申報程序
依照粵民營〔2011〕5號文第六、七條的規定,采取申報企業自愿申報、逐級推薦的方式。
三、申報數量
1.地級以上市推薦示范基地數不超過5家,順德區不超過2家。
2.省直有關單位可申報不超過1家。
3.省地共建市縣(區)不超過1家。
四、申報要求
(一)請你們加強調查研究,擇優推薦,并對申報材料嚴格把關。
(二)請各地級以上市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將申報2012年示范基地的申報文件(含匯總表)和申報材料(各一式兩份,包括電子版)于9月20日前報送我局(申報材料采用膠裝或線裝,并用A4紙按順序裝訂成冊),逾期自負。省有關單位按上述有關要求直接報送我局。
(三)粵民營〔2011〕5號(包含有關電子表格)可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網站www.gdei.gov.cn、廣東中小企業網www.gdsme.com.cn下載。
省民營經濟發展服務局 省中小企業局
2012年8月9日
(聯系人:黃建軍、方初生,電話:020-83135943、83133429,郵箱:1302687945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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