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發火〔2014〕36號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117號,以下簡稱《通知》)相關要求,為更好落實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促進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發展。經研究,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參加免稅資格審核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需按照《通知》要求,認真核實本孵化器財務、場地、在孵企業等信息。完整填寫“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免稅資格申請表”(附件1 )提交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并附相應證明材料。
二、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負責對本地區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免稅事項進行嚴格審核,并于2014年3月20日之前將符合稅收減免條件的國家級孵化器名單“國家級孵化器免稅資格確認表”(附件2)和本地區所有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免稅資格申報表”匯總后上報科技部火炬中心。
三、科技部火炬中心對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提供的免稅名單進行確認,并抽查復核。
四、凡在免稅資格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一經發現除按照《通知》要求進行處罰外,還將取消其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資格,兩年之內不許重新申報。
五、聯 系 人:孫啟新
聯系電話:010-88656206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二區甲18號306房間
郵 編:100045
電子郵件:sunqx@ctp.gov.cn
附件:1. 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免稅資格申請表
3. 《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11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