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小企業貸款貼息政策有關事項鼓勵創業促進就業
“小企業當年招用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在5人以上(含5人)的,貼息貸款額度最高可達200萬元。”為積極推動創業促進就業工作,鼓勵本市小企業招用戶籍失業人員,充分發揮小企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昨日公布了落實小企業貸款貼息政策的有關事項,規定了小企業貸款貼息條件、額度和期限等。
貼息貸款額度最高達200萬元
根據規定,小企業可享受一次性不超過5000元的直接融資費用補貼,小企業貸款貼息實行企業先支付利息后享受貼息的辦法,按企業申請受理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1—3年期基準利率給予50%貼息。小企業當年招用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在5人以下的,貼息貸款額度不超過100萬元;招用5人以上(含5人)的,貼息貸款額度不超過200萬元。
貸款貼息計算時點從小企業同時滿足正常付息和招用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達到規定比例兩個條件的時點起計。首次申請前,小企業已經符合貸款貼息條件的,貸款貼息期計算時點最長可以追溯至申請年度的1月份,但不超過12個月。貸款貼息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規定發布后,符合條件并已經成功申請貼息的企業,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若仍符合貼息條件的,可繼續享受貸款貼息,貼息期限共計不超過24個月。
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受理申請
符合條件的小企業可向深圳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就業中心)提出貸款貼息申請。首次申請后每季度申請辦理貼息一次。市就業中心受理小企業申請材料時,應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合格的,應當發給受理回執。形式審查不合格的,應告知申請材料的補正事項,并將申請材料退回企業重新申報。
市就業中心應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真實性及相關事實進行審核,必要時可到小企業現場核查人員招用情況及原始財務數據等。現場核查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同行,核查完畢后應當出具核查結論。
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市就業中心應當將小企業相關申請材料在市就業中心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有異議的,可以向市就業中心反映,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市就業中心應認真進行調查核實。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市就業中心應當審定通過小企業的申請,并將貼息補貼資金發放至企業基本存款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