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首個專門政策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
深圳50萬家中小企業占全市企業總數的99.6%,近年來上繳稅收占全市企業的半壁江山,但融資難融資貴、經營成本上升、引才留才難、用地用房緊張幾大難題也制約著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昨天下午,市長許勤主持召開的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深圳市關于支持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首次從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加強對企業的融資支持、保障企業發展空間、健全公共服務體系等八大方面提出了30條專門針對中小微企業的扶持政策。
設立發展基金重點支持
初創、成長期中小微企業
為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財稅支持,《若干措施》創新性地提出設立深圳市中小微企業發展基金,在不新增政府財政投入的前提下,由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和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分別投入一定資金設立,爭取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支持,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委托專業機構進行市場化管理運作,重點支持符合我市產業導向的初創期、成長期中小微企業發展。同時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對基金捐贈資金,并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
此外,今后我市市、區各類中小企業專項資金每年資助小微企業的數量比例將不低于60%,其它用于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類專項資金也將進一步提高受資助中小微企業的數量比例。我市還將取消企業注冊登記費和發票工本費等,進一步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為企業“減負”。
政府為中小企業貸款提供增信、擔保
融資難問題是中小微企業面臨的普遍問題,據相關部門測算,我市中小微企業融資缺口約6000億元,盡管我市為解決企業融資設立了企業池、再擔保等多個平臺,但主要針對骨干企業、較大企業,高門檻讓中小企業很難參與。在幫助企業解決融資難題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借鑒國際上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主要做法,完善中小企業融資增信與補償機制,由政府為中小企業貸款提供增信和擔保,并增加“企業聯保”環節,當中小企業貸款不能如期償還時,首先由企業抵押物和聯保金進行賠付,剩余損失由政府和銀行各承擔50%,以調動商業銀行為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據悉,此種措施將首先解決一批信用等級較高、創新能力較強、發展前景較好但缺少抵押物的中小微企業的融資問題。
政府創新用房優先支持中小企業總部落戶
目前,我市在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的110家中小企業中,完全依靠租賃解決總部辦公用房的企業只有43家,占不到4成。為支持上市企業等重點中小企業在我市扎根發展,《若干措施》專門為保障中小企業發展空間制定了4條具體措施,其中包括鼓勵中小企業通過參與舊工業區改造、購買改造用房等多種途徑,優先利用現有產業用房;對沒有自有總部的已上市企業力爭一年內予以解決或給予租房費用補貼;政府直接投資建設、租賃或購買的工業廠房、回購城市更新項目中配建的創新型產業用房優先用于解決上市中小企業總部落戶需求等。
下半年開通統一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臺
《若干措施》還從健全公共服務平臺等方面為企業提供服務、降低成本。如加快建設一批中小微企業技術創新、產品研發、檢驗檢測等公共服務平臺,為中小微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機構對接合作搭建平臺,支持雙方聯合建立研發機構;實施中小微企業創新幫扶計劃,重點幫扶培育一批“專精特新”的創新型中小微企業發展壯大。
此外,今年下半年市相關部門計劃開通中小微企業總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公益性或低收費的服務。我市還將發起成立中小微企業服務聯盟,聚集300家以上專業服務機構充實服務網絡;建立中小微企業發展顧問制度,聘請國內外著名企業家、經濟學家、管理咨詢與創投機構專家等與中小企業發展相關的知名專家學者作為我市中小微企業發展顧問,探討研究中小微企業的一些發展趨勢方向和路徑,創新發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