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個人最高可享150萬元獎勵補貼
從今年起到2015年,我市每年將安排“孔雀計劃”資金5億元。最新一期的政府公報刊發了《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孔雀計劃”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每年的“孔雀計劃”資金包括海外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資金(下簡稱獎勵補貼資金)和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資助資金(下簡稱創新創業資金)兩部分。
個人最高可享150萬元獎勵補貼
據了解,制定實施此《辦法》,目的是為了加強我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孔雀計劃”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按照《辦法》,經認定為海外高層次人才,A類人才可享受150萬元獎勵補貼;B類人才可享受100萬元獎勵補貼;C類人才可享受80萬元獎勵補貼。
獎勵補貼按年度分5年等額發放。 海外高層次人才經認定后即可向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申請獎勵補貼。
團隊最高可享8000萬元創新創業資助
按照《辦法》,對經評審認定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團隊可給予最高8000萬元的支持;由我市推薦并落戶我市的廣東省創新科研團隊,按照不低于廣東省資助額度50%的比例給予配套支持。
海外高層次人才在深創辦高新技術企業,其項目經評審后可給予最高500萬元的創業資助;海外高層次人才在我市企事業單位擔任研發負責人,其研發項目經評審后可給予最高500萬元的研發資助;海外高層次人才將其擁有的高新技術研發成果、專利技術等自主知識產權項目在我市進行轉化的,經評審后可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成果轉化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