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我區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業現代化水平,保護農業環境與資源,推進寶安都市農業建設,現就2013年度農業專項資金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要求
按照我區都市農業建設的總體要求,申報的農業專項資金項目必須是以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生產加工優質農產品、推廣農業科技成果為主要內容的項目,各單位要重點選擇有特色、有較好基礎、有較大規模、有發展前景的項目進行申報。通過項目建設,更好地發揮其示范、帶動、輻射作用,提高農產品競爭力,促進寶安都市農業發展。
二、申報材料(一式三份)
(一)新建項目
1.申請報告(請示);
2.可行性報告(項目可行性報告必須包括項目背景、建設內容、目標任務、實施計劃、完成時間、投資規模、經濟和社會效益分析及資金來源);
3.《深圳市寶安區農業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
4.《2013年寶安區農業專項資金項目匯總表》;
5.2012年度單位審計報告(驗原件,交復印件);
6.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驗原件,交復印件);
7.土地使用或租賃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等有關資料。
(二)續建項目
1.申請報告(請示);
2.項目建設進展報告;
3.《深圳市寶安區農業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
4.《2013年寶安區農業專項資金項目匯總表》;
5.《寶安區農林專項資金項目檢查表》(請2012年及以前已申請該項目資金,且我局已經安排農業專項資金的單位填報此表);
6.2012年度單位審計報告(驗原件,交復印件);
7.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驗原件,交復印件);
8.土地使用或租賃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等有關資料;
9.與我局簽訂的《農業專項資金使用協議書》(交復印件)。
(三)注意事項
以上申報材料請用A4紙打印,一式三份,并提交電子文檔(請發送至aris1979@tom.com)。項目申報表格請到寶安區經濟促進局網站下載,網址http://jcj.baoan.gov.cn;所提供材料要齊全、真實、有效,對弄虛作假的單位企業,一經查實,取消農業專項資金申報資格。
三、申報程序
(一)街道所屬單位、社區和民營企業按申報項目所在地向街道農林水務科報送申報材料。各街道農林水務科要對申報項目進行認真審查,在填寫意見、蓋章、按行業分類匯總后,將申報材料和匯總表報送區經濟促進局辦公室(兩份)、相關業務科室(一份)。
(二)各街道農林水務科、區屬農業企業及本局直屬單位的項目申報材料,按項目行業分類直接報送區經濟促進局辦公室(兩份)、相關業務科室(一份)。
四、項目申報時間
4月1日一4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項目材料報送地址
深圳市寶安區政府大樓553室。
深圳市寶安區經濟促進局
2013年3月28日
(聯系人:張智蓮,電話:29996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