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組織:
寶安區質量獎是寶安區人民政府設立的全區最高質量榮譽,授予在質量管理和運營績效上成績突出、具有顯著的行業示范帶動作用、對寶安質量建設作出積極貢獻的各類組織,根據《深圳市寶安區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今年將開展第六屆寶安區質量獎評定工作,評獎依據為《深圳市市長質量獎評定標準(2011-2012)》。質量獎評審將堅持“公正客觀、高標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參評不收取任何費用,將授予相關獲獎企業“區長質量獎”和“區人民政府質量進步獎”榮譽稱號,并按規定以區政府的名義召開表彰會并頒發獎金?,F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條件
(一)在寶安區行政區域內(不含龍華新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合法生產經營三年以上;
(二)建立并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質量管理體系健全;
(三)具有杰出的經營業績或社會貢獻;
(四)產品質量長期穩定;
(五)企業按行業規定做到安全文明生產。
具體申報條件詳見《2012年度深圳市寶安區質量獎申報指南》(附件)。
二、申報時間
2012年8月13日到9月2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可自愿向寶安區質量獎專家評委會秘書處(設在寶安市場監管分局1305室)申報。
三、獎項設置及授獎方式
2012年度深圳市寶安區質量獎設區長質量獎3名、質量進步獎5名,由區政府分別授予獎牌及獎金。
四、評定進度安排
材料評審2012年10月中旬;現場評審2012年10月下旬;評委會審議2012年11月;區政府審定2012年12月;表彰2013年2月。
五、申報表格及相關資訊
《深圳市市長質量獎評定標準(2011-2012)》及有關資訊見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www.szscjg.gov.cn)相關業務系統和專欄以及寶安政府在線,請申報單位自行登錄。
六、申報材料要求
(一)《寶安區質量獎申報表》一式五份;
(二)企業概述(3000字以內)和自我評價報告(6萬字以內)各一式五份;
(三)凡在申報表、自評報告中涉及需企業提供及其自認為還應提供的證實性材料一份;申獎單位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除上述紙質材料外,申報企業需提交一張含所有申報材料的電子版光盤。
七、申報方式
申獎單位須于申報截止日前將書面申報材料現場送交至寶安區質量獎專家評委會秘書處(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分局),逾期不予受理;請申獎單位明確長期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以便反饋評審信息。
聯系人:吳文英 賈玉蘭 電話:27836113 27836169
傳真: 27836244 QQ郵箱:2865969463@qq.com
地址:寶安區42區翻身路75號工商物價大廈1305室
附件1:《2012年度寶安區質量獎申報指南》
附件2:寶安區質量獎申報表
附件3:深圳市市長質量獎評定標準
寶安區質量獎專家評委會秘書處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