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名評[2013] 1號
關于表彰第十屆“深圳知名品牌”的決定
遵照深府[2003]64號文件精神,第十屆深圳知名品牌評價活動按照“深圳知名品牌評價辦法”和“深圳知名品牌復審實施細則”的規定,深圳知名品牌評價委員會根據相關評價、公證處公證和社會公示的結果,決定如下:
一、確定2012年度申報“深圳知名品牌”的“天安數碼城”等58個企業品牌為第十屆“深圳知名品牌”。(名單附后)
二、確定通過復審的“康佳”等141個第七屆“深圳知名品牌”(含第一、四屆榮獲深圳知名品牌并在第七屆復審通過的企業)繼續享有三年稱號。(名單附后)
三、確定“金肯科技”等19個品牌為第十屆“最具潛力的深圳品牌”。(名單附后)
將在第十屆深圳知名品牌頒獎典禮上向上述企業頒發相應的獎牌和證書。
特此決定。
附件:1、第十屆評選產生的“深圳知名品牌”名單
2、第十屆復評通過的“深圳知名品牌”名單
3、第十屆評選產生的“最具潛力的深圳品牌”名單
二○一三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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