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2019年07月09日訊 記者從深圳政府在線獲悉,我市近日出臺了《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工作方案》(簡稱《方案》)。《方案》發布39條舉措,聚焦營造優良投資環境、提升便利化水平、推動金融創新服務實體經濟、推進人力資源領域先行先試四個方面,對前海蛇口自貿片區進一步深化改革創新措施作出指導與工作要求。
《方案》在多條舉措中強調吸引外資、擴大開放、減少限制,允許自貿試驗區創新推出與國際接軌的稅收服務舉措;自貿試驗區內的外商獨資建筑業企業承攬本?。ㄊ校┑闹型饴摵辖ㄔO項目時,不受建設項目的中外方投資比例限制。
《方案》支持符合條件的自貿試驗區開展汽車平行進口試點;授予自貿試驗區自由進出口技術合同登記管理權限;開展藝術品保稅倉儲,在自貿試驗區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之間以及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與境外之間進出貨物的備案環節,省級文化部門不再核發批準文件;在自貿試驗區試點實施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管理。
《方案》要求推動金融創新服務實體經濟,允許自貿試驗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按相關規定為境外機構辦理人民幣衍生產品等業務;支持自貿試驗區依托適合自身特點的賬戶體系開展人民幣跨境業務;允許銀行將自貿試驗區交易所出具的紙質交易憑證(須經交易雙方確認)替代雙方貿易合同,作為貿易真實性審核依據;支持在有條件的自貿試驗區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試點。
《方案》要求進一步推進人力資源領域先行先試,增強企業用工靈活性,將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中外合資和外商獨資人才中介機構審批權限下放至自貿試驗區;授權自貿試驗區制定相關港澳專業人才執業管理辦法(國家法律法規暫不允許的除外),允許具有港澳執業資格的金融、建筑、規劃、專利代理等領域專業人才,經相關部門或機構備案后,按規定范圍為自貿試驗區內企業提供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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